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关于批准张志芳等6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知
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: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》、财政部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5号)的有关规定,经审核,张志芳等6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注册条件,依法批准以上人员为注册会计师。请你所接文后,于
  附件: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
 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
  2017年12月26日
  附件:
  批准注册会计师名单
  河北勤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  张志芳
  河北瑞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
  高纪波   陈  沫   赵  丽
  河北天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
  郝静敏   李新霞


